专注北京监控工程与北京监控安装服务

拥有20年行业经验、众多客户成功案例

01062610932

13426082725
首页>>公司动态>>北京弱电工程项目绩效考核评价与薪酬分配管理办法_凯源恒润北京监控安装工程公司

北京弱电工程项目绩效考核评价与薪酬分配管理办法_凯源恒润北京监控安装工程公司

发布日期:2022-10-29 / 点击次数:540

北京弱电工程项目绩效考核评价与薪酬分配管理办法_凯源恒润北京监控安装工程公司

工程项目管理指标考核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集团公司导则考核要求及公司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为了对工程项目管理行为、管理效果以及管理目标实现程度的检验和评定,更公平、公正地反映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完善对工程项目经理部的效益奖金分配和奖惩的措施,提高全员工作积极性,更好的实现项目的经营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项目管理指标考核奖金来源:

(一)完成成本控制目标项目部用利润的20%作为项目考核奖金;

(二)超额完成成本控制目标部分,项目部提取超出利润的50 %作为项目考核奖金;

(三)工程项目签证产值部分,项目部提取签证利润的40%作为项目考核奖金;

(四)未完成各项考核指标,项目部无考核奖金分配。

第三条 开工前项目本部根据工程预算情况与项目部签订考核责任书,再由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部各岗位职责签订岗位责任书。作业项目终结考核依据。

第四条 工程项目管理指标考核评价工作由项目本部办公室及项目部各岗位主管按照特定的标准对工程项目管理指标进行考核评价,遵循规定的程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及其结果进行考核评价,充分体现工程项目绩效考核的公正性、严肃性。

第五条 工程项目管理指标考核评价采取工程项目终结考核评价的方法。

第六条 工程项目管理指标考评对象为项目经理部执行经理及全体管理人员。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本部组建和管理的工程项目。

第八条 项目本部成立项目管理指标考核评价组,组长由项目经理及项目本部办公室人员组成。

第二章 项目管理指标考核评价

第一节 评价指标及权重

第八条 管理指标考核评价由财务绩效目标(成本控制目标、工程款收取目标、项目管理费目标),施工管理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质量目标、项目管理目标),六个管理评价指标组成。

第九条 财务绩效目标(成本控制目标、工程款收取目标、项目管理费目标)评价指标,用于评价工程项目完成预算经营绩效状况;施工管理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质量目标、项目管理目标)评价指标,主要反映工程项目经理部在工程项目施工期内所采取和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及其管理成效。

第十条 工程项目终结(完成结算)考核评价时,财务绩效评价指标权重确定为40%(其中成本控制目标为25%、工程款收取目标为5%、项目管理费目标为10%),管理绩效评价指标权重确定为60%(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指标为30%,质量指标为20%,项目管理指标为10%)。在实际评价过程中,财务绩效评价指标和施工管理评价指标均按百分制设定,分别计算各项指标的分值,然后按附表所列各自权重折算。(评价指标权重见附表)

第十一条 施工管理指标考核得分与项目部相对应的岗位管理人员考核得分相对应(指标考核得分即各岗位人员得分)。

第二节 考核评价程序

第十二条 年度考核评价程序

(一)项目本部考核评价组成员(包括项目部各岗位主管)对经理部的各项指标完成的情况进行评价,并编制项目责任成本,清理竣工收入,确定签证经营情况,计算实际工期;财务会计核算项目成本,确定项目实现利润,项目管理费和资金收缴情况;确定工程项目工期进度,评价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达标情况等相关内容,并按照附表1-1至1-6给评价对象打分。

(二)项目本部办公室按附表1汇总评价结果形成考核评价报告,经考项目经理审核后实施。

第三章 工程项目薪酬及奖金的兑现

第一节 工程项目部薪酬兑现

第十三条 项目本部对工程项目经理部执行经理及班子成员实行工程项目薪金制。其管理费(含工资及补贴、生活费、差旅费、办公费及现场业务费)总额不得突破原预算管理费(工期延长按实际情况增减)。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薪金采取按月支付(按考勤制度执行)。工程项目奖金在项目终结时根据终结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最终的考核结算兑现。

第十五条 对于工程项目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工期较长以及产值规模相对较小的特殊工程,项目本部将根据其特点另行决定其项目分配制度。

第二节 工程项目部奖金及风险抵押金兑现

第十六条 对于公司测算确定亏损的项目,项目经理部实现的减亏额视同盈利,仍然计算项目奖金。

第十七条 风险抵押金。

项目经理部执行经理按公司规定缴纳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的返还按工程项目终结考核评价结果的情况确定返还额。不缴纳风险抵押金的,扣减兑现总额的20%。

第十八条 工程项目终结考核奖金及风险抵押金的兑现:

(一)工程项目终结兑现奖金时,预留兑现总额的20%,待债权债务全部清理后,予以返还。

(二)风险抵押金返还。风险抵押金在项目清理债权债务结束后,根据工程项目终结考核兑现情况确定返还额。经考核,项目完成利润指标或超额完成利润指标的全额返还;达不到确定指标的,按差额比率扣减;亏损的全额扣减。

第三节 关于签证和超额实现利润的奖励

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部通过调概索赔、变更设计进行的签证增加的效益,在完成内部责任成本确定的利润目标后的部分,经项目本部考核认定后按10—20%作为奖金给予有功人员奖励。

其中50%奖励经理本人,剩余50%由项目执行经理视贡献大小决定对其他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签证奖励在项目终结考核兑现时同时进行。

第二十条 项目经理部通过加强管理在完成内部责任成本确定的利润后超额上缴利润的,经项目本部认定后,超额上缴利润部分的5-8%奖励给项目执行经理,经理部其他班子成员按照终结考核情况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 内部责任成本需要调整时,项目本部将根据工程数量、合同工期等变更条件及时给予调整并由项目经理审核后重新确定内部责任成本及上缴利润额,并作为施工管理指标考核依据。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 经考核完成或超额完成产值利润率指标的项目经理及表现突出的项目执行经理可优先考虑担任新项目的项目执行经理。

第二十三条 考核亏损的项目,不予兑现考核奖金。

第二十四条 对管理有序、工作正常的项目经理,保持项目综合管理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但对管理无序、工作混乱造成项目亏损的项目经理,项目本部将予以撤换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项目本每年度根据其项目管理指标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对评比第一名的项目执行经理进行特殊奖励。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项目本部办公室及项目经理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二0一三年九月一日起实施。

image.png

image.png

相关文章
近期工程案例